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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馬太福音裏記載了好幾篇耶穌親自講的比喻,這些比喻是要提醒他的追隨者,要注意自己服侍上帝的心態。這些比喻其實也都蘊含了許多企業經營管理值得運用的標準與原則。

馬太福音二十五章14到30節,這裡記載了一位主人與幾位僕人之間的一段託付與驗收裁判的故事,詳細經文如下:

  1. 天國又好比一個人要往外國去,就叫了僕人來,把他的家業交給他們,

     

  2. 按著各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:一個給了五千,一個給了二千,一個給了一千,就往外國去了。

     

  3. 那領五千的隨即拿去做買賣,另外賺了五千。

     

  4. 那領二千的也照樣另賺了二千。

     

  5. 但那領一千的去掘開地,把主人的銀子埋藏了。

     

  6. 過了許久,那些僕人的主人來了,和他們算帳。

     

  7. 那領五千銀子的又帶著那另外的五千來,說:主啊,你交給我五千銀子。請看,我又賺了五千。

     

  8. 主人說:好,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,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,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;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。

     

  9. 那領二千的也來,說:主啊,你交給我二千銀子。請看,我又賺了二千。

     

  10. 主人說:好,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,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,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;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。

     

  11. 那領一千的也來,說:主啊,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,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,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,

     

  12. 我就害怕,去把你的一千銀子埋藏在地裡。請看,你的原銀子在這裡。

     

  13. 主人回答說: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,你既知道我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,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,

     

  14. 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,到我來的時候,可以連本帶利收回。

     

  15. 奪過他這一千來,給那有一萬的。

     

  16. 因為凡有的,還要加給他,叫他有餘;沒有的,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。

     

  17. 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裡;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。

這段經文在基督教的一般解釋中,大多認為主人所託付的銀子,就是上帝所賜給人的恩賜(gift,即一般所謂的天賦與才能),這些恩賜分到每個人身上的有多有少、有大有小,不過不論多少與大小,每個人總要盡自己的本分儘量去發揮這些恩賜的功能,以期在交帳之日能夠得到主人(也就是上帝)的讚賞與肯定。

當然「盡忠職守」在企業經營管理當中也是非常重要的原則,就在這段經文的前面,還另外有一個「十位童女拿著油燈等待迎接新郎」的比喻故事。
故事內容大致是說:
有十位童女拿著燈在等著迎接新郎的到來,但是因為等待的時間過長,等到新郎終於來臨的時候,有五位童女燈裏的油燒完了,以致於沒有辦法完成迎接新郎的任務;而另外五位聰明的童女,則另外預備了額外的燈油,因此可以完成使命。在這一段比喻中其實對於盡忠職守這件事有更精確的描述,就是在自己所做的事上要全心投入,並且要能看得更遠,還要能在事前有所預備以完成使命。

但是在這段主人交付銀子的比喻中,重點除了「盡忠職守」的基本要求之以外,在其中還多了一些對於主人裁判僕人在「標準」方面的描述,而這些「標準」其實在企業經營管理中也非常重要。其實說起來也非常簡單,就是要去「賺」而不是「守」,主人對於那些用五千又賺了五千以及用二千又賺了二千的僕人,評語都是一樣的,就是「又忠心又良善的僕人,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,我要把許多的事派你管理」。而對於那位把一千兩埋起來再挖出來還給主人的僕人,其評語則為「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」,甚至於再結尾時還形容其為「無用的僕人」。

在企業經營管理面來說,每一位企業內的員工都應該要有這樣的體認,就是要為企業「創造價值」,也就是要去「賺」;而不是一昧的「固守本位」只把交代的事情做完,好像把事情做完「還給主人」好有個交代就好了似的。一個沒有「創造價值」的員工,對於企業而言,基本上就是一位「沒有用」的人。這樣的評語看起來似乎太過於嚴重,可是想想看在宗教都是與人為善的觀念中,對於僕人的角色都尚且有如此嚴肅的要求,對於一個企業的經營來說又何嘗不該是如此呢!

人與人的關係中,愛與包容事一回事;可是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之中,每個企業中的一份子該有不斷「創造價值」的體認則又是另一回事!至於企業主做好經營管理的責任,則是要分別出這些又創造價值的員工與那些沒有用的員工,然後將更多的責任託付給這些具有創造價值能力且忠心的員工,而將那些沒有用的員工淘汰出企業體之外。所謂賞罰分明,經營效率可見。

 

彭振宇 2008.10.29.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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